开云隐私政策
开云内容中心一、引言与适用范围
开云(域名 new-group-kaiyun.com.cn)由本公司运营,为使用开云客户端及网站服务的用户提供内容浏览、账号管理与相关功能。本政策说明我们在您使用开云服务过程中如何收集、使用、存储、共享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,以及您对个人信息享有的权利。本政策适用于开云网站及 Windows 电脑版、Mac 电脑版客户端。若某项具体服务另有单独说明,以该说明为准;该说明与本政策不一致时,仅就对应服务适用单独说明。
二、我们收集的信息
我们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和诚信原则,仅收集实现服务功能所必需的信息。
- 账号信息:您注册或登录开云账号时提交的账号标识、昵称、密码(以加密形式存储)、绑定邮箱等。若您通过第三方账号授权登录,我们会在您授权范围内获取必要的标识信息。
- 设备与日志信息:为保障服务稳定与安全,我们会记录设备类型、操作系统版本(如 Windows、macOS)、客户端版本、IP 地址、访问时间、访问页面、崩溃与错误日志等。
- 使用行为信息:您在开云内的浏览记录、搜索关键词、收藏与偏好设置,用于向您展示内容和改进产品体验。
- 您主动提供的信息:您通过客服渠道、意见反馈或表单提交的联系方式与问题描述。
- 支付相关信息:如您购买开云的付费服务,订单信息由我们与支付服务方按各自职责处理,开云不存储您的完整银行卡号或支付密码。
开云不会主动收集您的生物识别信息、精确行踪轨迹或通讯录内容。若未来某项功能确需收集,我们会另行告知并取得您的同意。
三、信息的使用目的
- 创建和管理开云账号,完成登录、身份验证与账号安全保护。
- 提供内容展示、搜索、收藏、同步等核心功能,并在 Windows 电脑版与 Mac 电脑版之间保持必要的设置一致性。
- 进行客户端更新推送、故障排查、性能优化与兼容性适配。
- 识别异常登录、刷量、恶意攻击等风险行为,维护开云平台与用户的安全。
- 响应您的咨询、投诉与反馈,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。
- 在取得您单独同意的前提下,向您发送与服务相关的通知或推荐内容;您可随时关闭该类推送。
四、信息的共享、委托处理与披露
我们不会出售您的个人信息。仅在以下情形共享或披露:
- 委托处理:我们可能委托云存储、短信邮件发送、支付结算、安全风控等服务商处理必要信息,并通过协议约束其仅按我们的指示处理,不得用于其他目的。
- 法定情形:依据法律法规、司法或行政机关的合法要求,或为保护开云、用户及公众的合法权益所必需时,我们可能披露相关信息。
- 业务变更:如发生合并、分立、资产转让等情形,我们会要求承接方继续受本政策约束,否则重新取得您的同意。
五、信息的存储与保护
您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。我们仅在实现处理目的所需的最短期限内保留信息,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;账号注销后,我们将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,但依法需留存的除外。
开云采取传输加密、密码单向加密、访问权限分级、日志审计等措施保护信息安全。互联网环境并非绝对安全,请您妥善保管账号与密码,避免在公共设备上勾选自动登录。如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,我们将按法律要求及时告知您并报告主管部门。
六、您的权利
- 您可在开云客户端或网站内查阅、更正您的账号资料与偏好设置。
- 您可申请注销开云账号,注销后相关服务将终止,个人信息按本政策处理。
- 您可撤回此前作出的同意,或关闭非必要的信息收集与推送;撤回不影响撤回前已进行的处理。
- 您可通过本政策末尾的联系方式提出查阅、复制、删除个人信息等请求,我们将在核验身份后于法定期限内答复。
七、未成年人保护与政策更新
开云服务主要面向成年人。若您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,请在监护人同意与指导下使用;我们不会在明知未获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处理其个人信息。本政策可能因业务调整或法规变化而更新,更新后我们会在开云网站或客户端内提示,重大变更将另行取得您的同意。
八、联系我们
如您对本政策或个人信息处理有疑问、意见或投诉,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开云:
- 公司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 10 号院 3 号楼 8 层
- 联系电话:010-6478 2250
- 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我们将在收到请求并核验身份后尽快处理。